公告日期:2026-03-30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及相关内容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以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内部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涵盖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财务报告、销售业务、投资活动、信息系统。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健全治理机制、建立合理高效的治理结构,以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深交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025 年 11 月 20 日、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并增设“职工代表董事”,同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修订了公司内部相关规定。
根据现行监管规则及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进行上述修订后已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股东大会”已统一改为“股东会”。
(2)发展战略
朗新科技是一家从事能源服务与运营的 AI 公司,致力于链接千万电力负荷用户和百万
电力供给资产,以领先的 AI 技术让能源服务与运营更高效、更普惠、更绿色。在能源数智化领域,公司深度参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能源集团等大型能源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建设与 AI 创新应用,依托领先的预测技术和调控算法,实现源荷双侧资源协同联动,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在能源互联网领域,公司构建生活缴费、聚合充电、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零碳园区、算电协同等能源服务场景,广泛链接发用电资产和电力负荷用户,依托“朗新九功 AI 能源大模型”,形成以能源聚合服务和能源运营为核心的平台业务体系,参与电力市场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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