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乐)
本人担任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林乐,女,中国国籍,198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17 年获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类)。2014 年至今任教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
学院,副教授。2019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朗新科技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主要股东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并本着勤勉务实与诚信负责原则,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 2025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2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次未亲自 (大)会次
事会次数 数 数 参加董事 数
会会议
林乐 5 5 0 0 否 3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5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共参与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审阅了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审工作的执行情况与工作计划、聘任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详细了解、指导及监督了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严格审查了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本人与审计机构以及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在实际操作中给予了建设性意见。
2、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未有缺席会议情况,共参与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任职期间严格遵守《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针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人选从严开展任职资格、背景履历及工作经验的审慎核查,确保相关人选具备岗位胜任能力。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有关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利润分配方案、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暨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本人出席了会议并对上述重大事项深入了解、进行讨论,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专业意见,对各项议案无异议。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业务、工作衔接状况等进行多次沟通,认真关注公司财务报表编制,与外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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