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在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始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公司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2、人员情况:截至 2025 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
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3、业绩情况
中审众环 2025 年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 万元,医药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8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
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管理水平、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经审计,中
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 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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