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编号: Z29131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0号)同意注册,2023年9月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8,656,716股,发行价格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3.28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072,972.4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927,020.86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3年9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鉴于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2025年3月14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继续履行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海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人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周丽涛、嵇坤
联系电话 021-38676666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684
注册资本 29,950.92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 3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吴晓宁
实际控制人 吴晓宁、叶露、HANWU(吴憾)
联系人 张伟娜
联系电话 010-6786083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 年 8 月 11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9 月 2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人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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