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致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陆致龙先生,出生于 1964 年,工学博士学历,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中国
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 年 8 月至 1987 年 8 月任中科院金属研究所研究
实习员;1996 年 4 月至 1997 年 4 月任日本冈山理科大学访问学者;1997 年 11
月至 2024 年 3 月先后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执行组、产品专家组、运营部、消费组、山东投行负责人。2025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
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报告期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事姓名 应出席董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陆致龙 9 9 0 0 否 4
对会议议案的投票情况: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独立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 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 年度,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
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并作为召集人主持会议,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2. 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 年度,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
全部出席,审议公司利润分配、现金管理等事项,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对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协同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自觉履行应尽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年审会计师沟
通年度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全面把握公司财务状况与内部控制实效,独立、客观地履行监督职能,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稳健发展。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与中小投资者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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