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出具了专项报告。审计过程中,立信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完整、表述清晰、意见公允,按时保质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养,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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