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恩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病理科二级教授/主任医师,自 2021 年 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本人按时出席全部 7 次董
事会会议及 3 次股东会,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无反对或弃权情形。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职责,积极召集并参加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核。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职责,重点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重点对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核。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没有召开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运作规范,未出现需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本人未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亦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通过实地考察、电话及微信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听取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的汇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本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积极建言献策,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5 年度,本人持续跟踪并严格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督促公司遵循《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切实提升履职效能。
2、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提高履职能力。2025 年度,本人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深化对规范运作及投资者保护相关要求的理解,提升履职监督能力。
(七)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与媒体报道情况,了解广大投资者关注的问题,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良好的履职条件,主动与本人保持沟通交流。公司高度重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会议材料,并对本人提出的疑问及时予以解答。2025 年度,本人履职得到了公司及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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