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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5 22:06:00 股吧网页版
艾德生物: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乔)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6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吴乔)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
特殊津贴,长期从事医学生物的教学与科研工作。2006 年至今,任厦门大学生命科学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自 2024 年 8 月 14 日起,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会及 2 次临时股东会。本
人按时出席全部会议,未出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审慎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无反对或弃权情形。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就 2024 年经营情况、2025 年经营计划及长期发展战略等事项进行了讨论。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亦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听取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日常经营、产品研发进展、财务状况、战略规划等方面的汇报。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监督与指导职能。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 日。

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事项进展保持沟通,督促管理层积极配合年审工作,确保年度审计顺利完成。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与媒体报道情况,了解广大投资者关注的问题,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良好的履职条件,主动与本人保持沟通交流。公司高度重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会议材料,并对本人提出的疑问及时予以解答。2025 年度,本人履职得到了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的支持与配合。

(八)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深化对公司规范运作、
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以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相关规则的理解,提升专业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予以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应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二)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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