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康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核各项议案,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康立,女,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博士。曾任美国西乔治亚大学访问学者、德国柏林财经学院和柏林应用科技大学访问学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助教、讲师、维尼健康(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湖南昊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11日至2025年8月4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五次,股东会三次。本
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的情况。在任
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了充分的沟通,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
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重大经营事项均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参加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康立 5 0 5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均亲自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各项
定期报告、公司审计部工作总结及计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深入
研究讨论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了本人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审核与监督作用。
2、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履
行了自己的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2 2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就审议事项
积极发表客观、合理的意见与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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