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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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1-6
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GZAA3B0212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动力公司或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智动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智动力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智动力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供智动力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GZAA3B0212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0 年 11 月,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智动力精
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4 号) 。公
司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1,327,44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59 元/股。该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78,749,669.6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9,763,393.5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8,986,276.0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7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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