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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创业黑马: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刘卓芹)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8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卓芹)

本人作为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卓芹女士,中国国籍,1973 年生,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英国特许会计师(ACA)、香港注册会计师(HKCPA)、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AustralianCPA)、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MBA。曾就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0 年 3月创建北京中创慧诚会计师事务所,任执行合伙人。现任创业黑马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决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在本年度对应出席的董事会所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在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审计、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事项,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公司的薪酬方案及薪酬制度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议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议案,本人均亲自参与相关事项的审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致力于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深入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到公司现场工作共计 15 天,通过现场或远程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对公司进行现场或远程考察,并且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对公司进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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