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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6 19:58:40 股吧网页版
澄天伟业: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关于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026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 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
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6 年 10 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完成时间将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为 3,468.00 万股。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560万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00.51万股后的 11,459.49 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并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

4、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发行日期为准;

5、根据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公司 2025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242.2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23.73 万元,假设 2025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 2025 年 1-9 月业绩数据全年化测算,2025 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56.3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31.64 万元;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 2025 年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假设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预估的 2025 年度相应财务数据基础上按照-10%、0%、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该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6、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结果如下:

2025 年度 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31 日(假设)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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