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同致诚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6〕030002 号)
资产评估相关问题
回复之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6 年 1 月 14 日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出具的《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30002号),同致诚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威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已会同上市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就贵所反馈意见要求评估师核查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及落实,现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如下。
问题 1(原问题 4)
申请文件显示:(1)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资产基础法下,标的资产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90 亿元,评估增值率为 18.97%,收益法下,标的资产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92 亿元,评估增值率为 19.64%,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2)资产基础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 5639.45万元,增值率为 181.55%,主要系被投资单位江西省长益光电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较好。存货评估值为 9148.06 万元,增值率为 9.72%,其中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自制半成品无增减值,库存商品评估增值率为 24.13%,发出商品评估增值率为 16.42%,主要系存货中的产成品、发出商品评估值包括市场销售利润。使
用权资产评估值为 4761.97 万元,为标的资产于 2022 年 8 月向东莞金意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意)租赁的房屋建筑物,无评估增减值。无形资产的评估值为 1149.99 万元,增值率为 5722.39%,主要系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未资本化,没有在账面价值中体现。(3)收益法下,评估增值率为 19.64%。报告
期各期,标的资产泛安防镜头营业收入分别为 0.83 亿元、1.60 亿元和 1.47 亿元,
评估预测 2030 年泛安防镜头营业收入将增长至 3.90 亿元。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区分手机镜头业务和泛安防业务及主要产品规格,结合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合同、现有客户的合作期限、续约情况、新客户开拓及认证情况,说明收益法评估中销售收入测算过程及预测依据,不同规格产品单价和销量变化合理性,预测期内泛安防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期后业绩实现情况。(2)结合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主要项目的预测依据,说明预测期内上述费用率均呈下降趋势且低于报告期内水平的合理性,是否足以支撑标的资产持续发展,并采用敏感性分析的方式量化分析期间费用率的变动对评估结果的影响。(3)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被投资单位评估增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情况、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相符。
(4)存货期后采购及销售价格情况,存货评估增值的原因及合理性。(5)结合 使用权资产具体情况、租赁合同、交易对方、租金支付情况、剩余租期、现行租 金水平等,说明使用权资产评估未发生增减值的原因。(6)结合标的资产所处 行业的无形资产特点,说明无形资产各项内容金额及情况,本次评估的具体依据, 增值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区分手机镜头业务和泛安防业务及主要产品规格,结合在手订单及意 向性合同、现有客户的合作期限、续约情况、新客户开拓及认证情况,说明收 益法评估中销售收入测算过程及预测依据,不同规格产品单价和销量变化合理 性,预测期内泛安防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期后业绩实现情况。
(一)区分手机镜头业务和泛安防业务及主要产品规格
1、手机镜头业务
手机镜头,镜片数量对产品的成本及售价影响较大。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 产品规格(镜片数量)划分的手机镜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8月 2024年 2023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P-3P 7,083.6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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