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2 20:15:02 股吧网页版
联合光电:关于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3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落实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武汉灵智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智云创”)于 2025 年 12 月签署的《增资及股权转让
协议》相关安排,保障业务调整后相应供应链的平稳承接与稳定,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6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灵智云创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合同》,由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为灵智云创提供机器人(包括运输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消杀机器人等)产品的组装加工及相关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于本次签订的合同中未约定具体交易金额,双方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按月结算,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武汉灵智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DJAFYY8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辜尚祺

注册资本:1,236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 年 5 月 11 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软件新城 1.2 期 2 号楼 16 层(3)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广东万策智造四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5.0049%,武汉联一合立技术有限公司 34.9951%。

经查询,武汉灵智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灵智云创资产总额 1,569.67 万元,负债总额 1,059.56 万元,
净资产 510.11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508.01 万元,利润总额-1,061.63 万元,净利润
-1,061.63 万元(注: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介绍

灵智云创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34.9951%的股权,其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关联法人范围,但结合结合会计准则关于关联方认定及出于谨慎考虑,本次交易按照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并比照关联方披露。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武汉灵智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加工服务

乙方及其相关子分公司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与图纸,为甲方提供产品的定作加工服务。

2、排他约定

自双方首次订单确认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排他合作期。在此期限内,甲
方不得另寻任何第三方厂商进行相关业务的加工委托。

3、物料供应模式

(1)2026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前:乙方对甲方产品提供物料采购,生成组装,
检验测试,代发货的服务,以上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相关材料及材料质量品控要求由甲方确认并向乙方通过下达订单的方式由乙方代为采购。

(2)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乙方只承接甲方的加工承揽委托,不
再提供对加工承揽标的进行物料采购及代发货等服务,物料由甲方根据委托数量单独向乙方提供。

4、服务费用与结算

(1)2026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前:乙方在完成组装所采购的全部物料成本、组
件成本以及代发货服务的基础上按成本加成收取服务费,另按实际工时单独收取加工劳务费。

(2)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仅进行产品加工按
实际工时收取加工劳务费。

(3)双方每月 10 日前以对账单形式确认服务费用,对账单中须包含乙方采购的成本明细。

5、产品质量与售后责任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