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 2025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建初,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致公党党员,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证书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先后在广东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任职,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MPACC校外导师、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制造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各项议案,
按时出席了公司组织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流程,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秉持审慎态度行使表决权,在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亲自参加董事会 列席股东
次数 (次) (次) (次) 会议 会次数
吴建初 6 6 0 0 否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由两名独立董事与一名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占据多数席
位。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恪尽职守,认真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坚持以独立、专业、审慎的态度,就公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提出建议,积极履行监督与决策咨询职能,为促进公司治理机制规范运作和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作出了应有贡献。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相关情况如下:
(1)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与管理层、审计机构讨论沟通 2024 年年度审计相关事宜。
(2)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
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3)2025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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