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6 号《关于核准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64.00 万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张,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00.00 元/张。截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64.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4,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816,657.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8,183,343.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与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与承德中环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与郸城县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合
肥城建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城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2025 年 12 月 备注
金额 31 日余额
浦发银行合肥分行 58010078801400003512 86,400.00 - 2022 年 9 月
营业部 15 日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 1302011719200208030 - - 2023 年 5 月
城建支行 26 日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2024 年 7 月
有限公司合肥经济 12189001040043664 - - 10 日已注销
技术开发区支行
合计 —— 86,400.00 -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括部分发行费用 581.67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支付发行费用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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