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环环保”)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制定《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标准,在本岗位业绩突出,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经董事会认同的在公司任职的以下人员: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70 人,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加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员工认购情况、员工变动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名单和分配数量进行调整。
(四)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参加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与股票来源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 1,560.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1,560.00 万份。除特殊情况外,单个员工起始认购份数为 1 份(即认购金额为 1.00 元),单个员工必须认购 1 元的整数倍份额。
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筹集资金总额及份数以参与对象实际出资金额为准,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以员工持股计划缴款通知为准。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中环环保 A 股普通股股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相应的公司股份。
第八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不超过 400.0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4%。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参加员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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