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有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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