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 DONG RUIPING(董瑞平),作为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认真履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DONG RUIPING(董瑞平)先生:1962 年生,美国国籍,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日本九州大学博士,并于哈佛医学院完成博士后研究。现任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欣利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承康医用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信立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历任阿斯利康研发总监;百时美施贵宝公司全球副总裁;美国默克公司全球高级副总裁;江苏信立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CEO;诺迈西(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CEO;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 2025 年度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股东会,本人一贯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持独立、公正的专业判断,并以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深度参与董事会各项核心决策的评估与监管工作,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3 3 0 0 否
股东会 2 2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内部制度,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应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已亲自出席了会议,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了召集与主持义务。任期内,针对公司董事会改组相关议案,本人审议了公司选举董事长及变更法人、聘任财务总监、联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对相关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操守、专业履历及法定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的前置审查,确保其符合《公司法》及监管规章的任职条件,切实发挥了提名委员会在核心人事决策中的把关作用。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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