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大进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认真独立履行董事的职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在《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定的指引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配合公司全面可持续发展,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大进,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本科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4 年 8 月至 1987 年 8 月,任集美财经学校财务教研室
副主任;1989 年 7 月至 1994 年 9 月,任集美财政专科学校财务教研室主任;199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8 月期间,历任集美大学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讲师,集美
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培训部主任、副教授,集美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1995 年 6 月至 1999 年 5 月,兼任厦门集友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2 月至 2021 年 4 月,兼任移动互联(中国)
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号:HK01439)独立董事;2017 年 5 月至 2021 年 12 月,
兼任厦门纵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5 年 9 月起至今任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管理系主任、教授。现兼任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01)独立董事,易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08659)独立董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厦门市会计学会高等教育分会副会长。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6 次董
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保证时间和精力的投入,尽职、高效地履行职责,通过财务数据分析,会议汇报等方式,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
本年度召开 开股东大 本人出席股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东大会次数
席 出席 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6 6 0 0 否 2 2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严谨充分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
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公司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审计委员会积极听取并审议了高级管理层的汇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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