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5月13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60.0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8.09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6
年 5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8.0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授予 1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6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20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50%。其中首次授予 161.00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2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额的80.10%;预留授予 4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额的 19.90%。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计 18 人,包括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本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含独立董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确定,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四)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首次授予日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 60 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若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应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计划,未完成授予的权益失效。
预留授予日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确定。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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