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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18:51:24 股吧网页版
万马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相关部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重点关注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投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内部审计监督。

1、公司治理方面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取消了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中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均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工作细则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此外,公司还建立了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投资决策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投资决策的主要内容,决策程序和权限分配,以及决策的执行和监督。对投资项目是否符合企业战略、是否具有可行性进行研究,重大投资项目按可行性研究结果进行审核,按审批程序实施决策。

3、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了适合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将业务授权、签发、核准、执行、记录和审核等步骤相对独立,每项业务避免一人经办,钱、账、物分管,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有效的控制了财务风险。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记录所有有效的经济业务、适时地对经济业务的细节进行充分记录、经济业务的价值用货币进行正确的反映、经济业务记录和反映在正确的会
计期间、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说明能够恰当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资金变动情况。

4、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出纳负责管理货币资产,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与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公司的货币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控措施,统一收款账户及付款账户,各部门上报资金使用预算计划,经审核统筹安排。并从支付申请、审批、复核与办理支付等各个环节明确相应权限与责任,规定了款项用途不清、无必备附件或凭证的款项不予支付。

5、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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