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8:40:02 股吧网页版
光威复材: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26-012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制定了“质
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2 月 5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10)。

现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 2025 年进展说明如下:

一、 聚焦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作为最早实现国产碳纤维产业化的企业,坚持扎根实业,聚焦主营业务,坚守主业发展,坚持稳健投资,不盲目扩张,以“跳出院墙围着院墙转”的发展理念,持续深耕主业,围绕核心碳纤维,不断拓展碳纤维相关业务,逐步形成了碳纤维、碳纤维预浸料、风电碳梁、航空先进复合材料、航天先进复合材料以及为碳纤维产业提供装备保障的精密机械等覆盖碳纤维产业链上下游的 6 个业务板块,在聚焦公司主业的同时,不断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形成上、下游业务互相协同、具有强大核心竞争力的碳纤维全产业链格局,并确立了公司在我国先进碳纤维复合材料领域的主力地位。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60 亿元,同比增长 16.72%;研发投入 2.20
亿元,同比增长 27.10%。2025 年,公司新增授权知识产权证书 180 件,其中:
发明专利 29 项,实用新型专利 129 项,外观设计专利 16 项,软件著作权证书 6
件。公司将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不断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全面增强公司科技创新实力。

二、 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健全
内控制度,控制防范风险,促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2025 年,公司顺应监管要求,推进治理架构调整。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明确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监督职权,保障监督职权平稳过渡与高效衔接,同时,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细化职责权限,确保制度体系匹配公司治理需求;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增设一名职工董事,代表职工参与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董事会秉持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积极履职尽责,科学决策。各专业委员会深入研讨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与行业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独立董事关注公司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 完善信息披露,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公司连续 4 年深交所信息披露考评为 A。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在线互动平台,保障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此外,公司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接待机构线下调研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开展交流互动,将公司发展规划、经营状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及时、公开、透明地传达给市场参与各方,传递公司经营理念,展示公司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通过有效充分的交流,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 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的维护,2025 年度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412,500,000 元(含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自 2017 年 9 月上市至今,公司连续八个年度实施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
22.61 亿元,本年度公司提出了每 10 股派发 5 元的现金分红预案,如获股东会
批准,公司上市以来现金分红总金额达到 26.73 亿元,占期间累计净利润的

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