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8:40:02 股吧网页版
光威复材:独立董事李文涛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文涛先生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文涛先生,197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济钢能源动力厂助理工程师,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山东允恕律师事务所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 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会议 5 次,实际出席会议
5 次,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4 次,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1 次,不存在连
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能在规定时间提前收悉并充分了解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审议议案的讨论,就所获悉的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依法依规就相应事项发表审议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2、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1、 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丛宗杰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丛宗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相关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报告期内主要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就内部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经过充分了解议案内容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就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核确认,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于应收账款融资较应收账款在计提坏账等方面区别、股权激励未达成原因进行了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2025 年年报预审工作计划的汇报,与审计机构会计师保持充分沟通,持续跟进公司年审进度,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并

(四)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现场工作时间 16 天,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与内部审计人员沟通并参观公司生产车间,对公司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修订《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