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6:37:48 股吧网页版
岱勒新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先东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先东,作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徐先东,1987 年出生,湖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导,岳麓学者特聘 A 岗,
全国颠覆性技术大赛优秀奖、国家优秀青年基金(海外)、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湖南省杰出青年基金、湖南省百人计划、湖南大学青年拔尖人才获得者。2016年毕业于日本东北大学材料学专业,获工学博士学位,随后加入日本国立物质材料研究所磁性与自旋材料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2019 年回国全职加入湖南大学。致力于材料检测与高分辨仪器开发。近五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重大科学仪器专项、国家优秀青年基金(海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湖南省
杰出青年基金等科研项目 10 余项,已授权中国和日本专利 7 项,发表 SCI 论文
40 余篇,其中以第一或(共同)通讯作者发表 Acta Materialia(10 篇)、ScriptaMaterialia(4 篇)、ScienceAdvances(1 篇)等金属材料权威期刊 26 篇。2025年 12 月 29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会议和 0 次股东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 1 次董事会和 0 次股东会,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次
姓名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徐先东 1 1 0 0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于2025年12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等方式与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就内审工作情况、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等重点事项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公司内审运作情况及财务报告等信息。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天(本人于2025年12月29日董事会换届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同时,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及履职能力,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配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