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
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 二○二五年度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
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601号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霸传感公司)编制的《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森霸传感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核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森霸传感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论。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即是《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的《减值测试报告》,仅供贵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相关信息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周永生
中国注册会计师:
许文静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
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了本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朱唯、潘建新、林荣祥、吴薇宁、范建平、唐蓉、俞彪及无锡格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安合伙”)合计持有的无锡格林通安全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通”)67%股权,交易价格 21,507.00 万元。
同时本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593.00 万元,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全额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募集不足或失败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1. 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朱唯、潘建新、林荣祥、吴薇宁、范建平、唐蓉、俞彪及格安合伙。
交易对方在标的公司的出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唯 1,617.00 32.34
2 潘建新 805.00 16.10
3 林荣祥 737.50 14.75
4 吴薇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