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公司章程》其他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定本章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在原浙江天宇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基 公司系在原浙江天宇药业有限责任
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 公司的基础上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 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持
码为 91331000148144211K 的《营业执照》。 有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1000148144211K 的《营业执照》。
第四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名称:
公 司 的 英 文 名 称 为 : Zhejiang Tianyu 中文名称: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
Pharmaceutical Co., Ltd. 司
英 文 名 称 : Zhejiang Tianyu
Pharmaceutical Co., Ltd.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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