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8
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3,67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0,391,84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余额3,670,00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后的总股本176,721,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137,747.2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176,721,840股×0.8元÷10股=14,137,747.20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10股=14,137,747.20元÷180,391,840股*10股=0.783724元,每股现金红利=0.783724元÷10=0.0783724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83724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发布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拟以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0,391,84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余额3,670,00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后的总股本176,721,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137,747.2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670,000.00股后的176,721,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北路688号
咨询联系人:吴熙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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