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4 19:51:41 股吧网页版
创源股份: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参与设立宁波黑蚁四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有限合伙”“本基金”)。本基金目标规模 5 亿元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预计为 10%,不超过 50%。

2、本次参与设立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宁波文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文旅会展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且与公司属于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故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合作投资的主体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5、本次合伙协议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行业与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及其他风险。

一、本次共同投资及关联交易概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9 月 12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更好地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市场洞察能力
业及资本的深度融合,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与深圳前海黑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黑蚁资本”)、公司关联人宁波文旅会展集团合作参与设立宁波黑蚁四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基金目标规模 5 亿元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预计为 10%,不超过 50%。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与厦门逸代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逸代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宁波黑蚁四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投资人民币 5,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关联人宁波文旅会展集团尚未签署合伙协议。

二、各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厦门逸代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5 年 6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3MAEMAE8F9W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翔安东路 2889 号 313 室之 17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逸昶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有限合伙人:厦门逸代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5 年 6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3MAEMRF2Q66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翔安东路 2889 号 312 室之 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逸珵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有限合伙人:宁波文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 年 4 月 27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 317 号 008 幢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
1108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340630383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25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休闲观光活动;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文艺创作;专业设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