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或“尤尼泰振青”),IAPA 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于 1994 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 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 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事务所总部迁址至深圳。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首席合伙人为顾旭芬女士。
截至 2025 年末,尤尼泰振青拥有合伙人 53 名、注册会计师 228 名、从业人
员总数 518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9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9 月 12 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
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业务层面缺陷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中发现的缺陷,并对公司审计监察部整改情况提出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
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五)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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