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阳秋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任职期间积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内控等动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阳秋林,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会计学士,二级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湖南省会计学科带头人。1987 年 6 月毕业于湖南
财经学院;1987 年 7 月至 2025 年 6 月历任南华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会计系主任、
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处长)、审计处处长、管
理学院副院长(正处级)、会计研究中心主任;2022 年 1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湖
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 2 月至今任进芯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列席股东会及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会,本人均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亲自参加会议。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重点围绕财务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并提出专业建议;会议期间,本人秉持审
慎负责原则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依法行使表决权,为股东会科学决策提供财务、审计专业支撑,切实对全体股东负责。
2、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董事会成员,本人坚持会前充分准备的原则,对每次会议的所有议案材料都进行细致研究,尤其是财务、审计、内控相关内容,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查阅配套文件、参与会前讨论等方式深入理解各项议题。会议表决环节,本人严格遵循审慎决策要求,基于独立、专业判断发表意见,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均投出同意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切实履行牵头监督职责,共主持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期间,全面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审议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重大事项,并结合本人专业背景提出意见。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督导内部审计工作,跟进外部审计进展,并定期听取审计部工作汇报,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在财务风险控制、内部监督中的核心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期间,重点审议了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条件达标情况,并就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条款调整事项与其他委员进行深入研讨。同时,本人严格审核激励对象是否满足第三个归属期各项考核指标,核查归属条件的合规性、有效性,确保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人才激励与公司治理中的专业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以专业领域的视角为核心,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常态化、专业化沟通。一是督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规范执行审计程序;二是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完善及实际运行效果,重点核查
财务、投融资等关键环节的内控执行情况;三是就年度审计工作的重点事项、关键环节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及时掌握审计工作进度与重要发现,督促双方高效配合,保障审计工作质量。
(四)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勤勉尽责原则,结合财务、审计专业特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判断和监督职能,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共 24 日。除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审议战略规划、年度预算、重大投资等核心议案外,还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并重点对公司财务合规性、关联交易公允性及信息披露完整性等关键环节进行沟通和核查。通过查阅审计报告、会计凭证等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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