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Acetron New Materials Co., Ltd.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兰邦胜)
2025 年 4 月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兰邦胜)
本人作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到了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兰邦胜,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8月至2020年11月,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企业融资部业务董事;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任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2022年5月,任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建股权投行部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24年5月20日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
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任期内亲自参加1次董事会会议及1次股东大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未发生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情况。
任期期间,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等相关工作。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参加各专门会议,全面深入了解会议材料,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在任职期内,本人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聘任外部审计机构以及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基于独立立场进行审议,未发现相关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参与由审计委员会组织的各项会议。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工作汇报。本人及时了解了公司审计工作关注的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助推公司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董监高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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