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Acetron New Materials Co., Ltd.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建宾)
2025 年 4 月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建宾)
本人作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等会议,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客观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建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2008年1月至2014年12月,先后任职麦克奥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福建冠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任福州宇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州明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明税(福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理事长、福州市财政学会副会长、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咨询专家、福州明诚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等相关工作。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席5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本人均按时
参加各专门会议,全面深入了解会议材料,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续聘外部审计机构、利润分配、开展并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基于独立立场进行审议,未发现相关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并积极关注2024年度审计计划、进展等事项;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认真学习与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除了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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