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2:31:11 股吧网页版
阿石创: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26-017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原材料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以及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银、铜、铟期货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期间为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金、银、铜、铟是公司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随着公司市场的不断开拓,公司对金、银、铜、铟的需求日益增长;而金、银、铜、铟作为商品期货市场主要的交易品种,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市场供求量的影响,其价格亦随之波动,对公司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以及公司产品的库存价值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如果公司只是单一依靠在传统现货市场实施采购金、银、铜、铟原材料,其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将无法控制,也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利润稳定产生较大影响,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也将受到挑战。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利用商品期货市场的避险功能,对企业现有库存规模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提前锁定原材料的相对有利价格,获得价格优势,规避金、银、铜、铟价格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使产品利润能够健康持续的增长。

二、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交易品种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金、银、 铜、铟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拟投入保证金额度及期限

根据业务实际需求,按照开展金、银、铜、铟、外汇期货及其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量与业务需求总量基本匹配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4000万元作为直接保证金, 1000万元作为备用保证金),额度可循环使用,业务期间为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 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4、本年度保证金额度增长原因

本年度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拟投入保证金总额,相较于2025年度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金额度有所增长,主要原因系以白银为主的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行,白银价格自2025年1月以来至今涨幅超150%;市场极端波动行情频发,价格不确定性显著增加;期货交易所相应上调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多重因素叠加使得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需求大幅上升。

5、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亏损与亏损限额管理

公司为进行套期保值而指定的期货公允价值变动,导致亏损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亏损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应立即提交分析意见和做出决策,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或上述期货公允价值变动与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相抵销后,导致亏损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亏损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应立即启动止损机制,提交分析意见和做出决策,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原 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

当期货行情大幅度波动时,实际引发的价格变动与公司预测判断的价格波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