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石创”或“公司”)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担任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2025年度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长江保荐承接。
长江保荐作为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接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阿石创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1年8月11日,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732,49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5.57元/股。截至2021年8月12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43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488,143.29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511,856.14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56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22,409.00万元,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余额人民币6,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人民币916.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842.19万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人民币39.1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35.6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955.76万元,收到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2024年度延续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变更后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500.00万元,“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13.2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人民币348.24万元(其中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73.23万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人民币39.1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35.8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公司已将尚未使用的金额人民币348.24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9,326.20万元,已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2月3日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6日和2025年5月19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性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相关银行、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8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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