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8:31:27 股吧网页版
威唐工业: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025年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13,800股,占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4%,最高成交价为13.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60,94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公司已于2024年5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390,000股授予登记至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的剩余2,223,8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回购的股份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需在三年持

有期限届满前注销,经董事会同意,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前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2,223,800股回购股份

予以全部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预计本次注销上述回购股份以及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售股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由176,541,184股变更为173,899,884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数量(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注销回购股份 回购注销 数量(股) 比例
(%) 限售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0,736,989 17.41 0 -417,500 30,319,489 17.44

高管锁定股 29,809,489 16.89 0 0 29,809,489 17.14

股权激励限售股 927,500 0.53 0 -417,500 510,000 0.2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5,804,195 82.59 -2,223,800 0 143,580,395 82.56

三、总股本 176,541,184 100.00 -2,223,800 -417,500 173,899,884 100.00

注:1、表中变动股份417,500股为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本次变动前的股份数量截至2026年4月22日,且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在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