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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0 18:33:22 股吧网页版
聚灿光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火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1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火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工作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火生,1966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华信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智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0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东方雷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9 月至今,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列席,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4次,实际出席4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审计
部工作事项报告的议案》。

(2)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审计部工作事项报告的议案》。

(3)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审计部工作事项报告的议案》。

(4)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事项报告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5次,实际出席5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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