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6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形
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 本次监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 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游明东先生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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