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8,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许明强、陈明芳、何浪、严伟军(以下简称“安特信原股东”)持有的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特信”)6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安特信 2020 至 2022 年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为
-112,332,913.37 元,而三年累计业绩承诺为 7,200 万元,安特信未实现业绩承诺。按照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三年累计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股权作价-转让方已补偿金额,其中,计算公式中“(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股权作价”得出补偿金额为460,832,283.43 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上述转让方应承担的补偿金额(如有),公司均有权在应付未付交易款中予以直接扣除”约定,公司有权针对上述补偿款中的9,000 万在应付未付交易款 9,000 万中直接扣除,因此本公司将应收安特信原股东业绩补偿款其中的 9,000 万元与本公司应付未付剩余交易款 9,000 万元进行对冲。
2022 年,公司收到原股东许明强、严伟军、何浪的业绩补偿款 710 万元。
2023 年,公司就与陈明芳、郑奕麟(系陈明芳丈夫)的业绩补偿款纠纷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二审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目前,法院通过陈明芳、郑奕麟银行账户及网络支付账户扣划款项 160,600 元。
2026 年 4 月,公司收到原股东陈明芳的业绩补偿款 400 万元。
三、本次业绩补偿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
针对 2026 年度收到的业绩补偿款,公司会按照会计准则计入当期损益。但业绩补偿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对其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暂未确认收益,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将以视后续进展情况而定。
公司将积极敦促安特信原股东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业绩补偿的履行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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