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股票自查期间内相关机构或人员股票买卖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中控信息”)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就核查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核查范围及核查期间
(一)核查范围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及相关各方提交的关于二级市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核查范围如下: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核查期间曾任)、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3、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执行事务合伙
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派事务代表(如为合伙企业);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7、前述 1 至 6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二)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关于筹划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之日起前 6 个月(2025 年 6 月 3 日)至《杭州万隆
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止(2026 年 5 月 28 日)。
二、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的自查报告及/或其出具的承诺函等文件,前述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主体在核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累 自查期间累
姓名 身份 交易期间 计买入上市 计卖出上市
公司股份数 公司股份数
量(股) 量(股)
资产评估机构就本次
于宏伟 交易事项指派的项目 2026.01.06-2026.01.13 5,000 5,000
组成员于昊的直系亲
属
标的公司持股平台穿
何 彦 透自然人股东刘军的 2025.12.22-2026.01.09 4,400 4,400
直系亲属
自查期间累 自查期间累
姓名 身份 交易期间 计买入上市 计卖出上市
公司股份数 公司股份数
量(股) 量(股)
标的公司持股平台穿
李显屏 透自然人股东李俊的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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