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 9,471,711.67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947,171.17 元,减去本年度已分派的2024 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 9,202,869.30 元,确认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142,249.79 元、其他权益结转至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04,391.37 元,再
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472,818,120.29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67,893,150.33 元。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3,563,824.2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947,171.17元,减去本年度已分派的 2024 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 9,202,869.30 元,确认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142,249.79 元、其他权益结转至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04,391.37 元,再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449,248,352.9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58,415,495.55 元。按
照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原则的要求,公司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458,415,495.55 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87,546,035 股,其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为 3,488,649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184,057,386 股。
4.为积极回报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87,546,03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488,649 股后
的 184,057,3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人民币(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202,869.3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5.2025 年度,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9,202,869.30 元(含税);
公司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28,272,226.50 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7,475,095.8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9.0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202,869.30 9,202,869.30 18,539,418.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3,563,824.21 36,296,779.17 54,329,216.07
的净利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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