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和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项目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投资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对外信息披露、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项目管理、销售业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形成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公司建立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体系,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权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并明确了股东会和股东、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建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体系,明确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提高重大决策的质量。
(2)发展战略
公司建立了《战略规划管理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体系,明确了发展战略制定、评估、决策、实施等程序,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满足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壮大和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是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决策建议。
(3)社会责任
公司建立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质量管理规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健康管理规定》《勘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总承包项目质量管理规定》《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等制度体系,在努力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实现员工的发展与公司的发展相一致,公司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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