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因《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相关委员回避表决。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如下: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 8 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及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3)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职位领取相应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4)除上述情况外,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如有)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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