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
以 2026 年 5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权益 480 万股。其中,以 10.19 元/股的价格向 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
万股,以 16.98 元/份的价格向 119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468 万份。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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