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晨,作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在 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晨,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律师。
2007 年 8 月至 2009 年 8 月,就职于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09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 2024 年度期间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审慎进行表决,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该并亲自参加
了 7 次董事会,未出现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刘晨 7 6 1 0 0 否 3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召开了第
三届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 的责任和义务。
2、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与了 1 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进行有关讨论,对公 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股权激励进行情况、业绩考核指标等情况进行监督,并 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 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
实际情况,公司 2023 年 12 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报告期内公司独立
董事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会议讨论的各项议题进行深入分析,密切 关注公司的运营状况,有效地监控公司的业务进展和风险控制。通过积极参与和 有效监督,确保了公司决策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同时也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提出了 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和股东权益保护做出了贡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提出自己的专业指导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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