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作为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优势,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净春梅,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任宝鸡医药玻璃厂会计,三株公司部审计,LG 电子(惠州)有限公司销售会计,广东爱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会计主管,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高级经理、财务中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子公司成本主管,深圳前海启航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运营部部长,内蒙古鑫环硅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鑫华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TCL 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横琴弘旭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珠海横琴弘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TCL 医疗放射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无锡 TCL 医疗影像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TCL 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董事,TCL 互联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经理、董事,TCL医疗核磁技术(无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惠州市弘瑞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TCL 金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英可瑞独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4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
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勤勉履职,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会
上积极参与审议讨论,以审慎、独立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各项
议案均无异议,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净春梅 4 2 2 0 0 否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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