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蔡昭昀,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1988
年至 1994 年任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助理工程师,1994 年至 2001 年任中国京冶
建设工程承包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1 年至 2004 年任北京京冶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2004 年至 2013 年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院副总建筑师,2014 年至 2020 年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院总建筑师、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首席专家、多维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全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建筑学会工业建筑分会常务理事、中国钢结构协会特邀常务理事。2023 年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 8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
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
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
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
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
和弃权的情形。
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蔡昭昀 8 8 0 0 否 4
2025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况;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席次数
1 1 4 4 1 1 1 1 3 3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战略与发展
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本人对《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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