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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03 20:17:01 股吧网页版
*ST泉为: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3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ST泉为 公告编号:2026-061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6年6月3日,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送达的(2026)粤19破申38号《受理预重整通知书》《决定书》,就公司债权人青岛泰上青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预重整管理人将组织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现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重整债权申报

公司债权人应于2026年7月6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联系人 何律师、杨律师

东莞市南城街道车站路碧桂园湾区国际1号楼2层

通讯地址

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794997372、13925715463

电子邮箱 qwkjglr@163.com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领取途径:

1.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搜索公司名称并下载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2.电话联系预重整管理人并提供电子邮箱接收债权申报指引及范本;

3.关注“尚宽法讯”(微信号:skfx99)微信公众号,回复“泉为科技”。

二、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其他说明

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及基础,请各债权
人尽早申报债权。若后续公司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预重整阶段已向预重整管理
人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预重整期间预重整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与其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
于在预重整期间申报利息的债权,债权人仅需就东莞中院决定启动泉为科技预重整
程序之日至正式裁定受理重整之日期间的利息、违约金(如有)等向预重整管理人
进行补充申报。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正式受理文书,债权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正式受理及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被正式受理重整后,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东莞中院依法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九款的规定,在法院依法受理上市公司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后,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ST泉为”保持不变。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若东莞中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若重整未能实施完毕或重整失败,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并进行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此次重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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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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