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2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ST 泉为 公告编号:2026-067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6 月 3 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决定对广东泉
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科技或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受理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预重整管理人的公告》(2026-063)。
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和重整工作,有效化解债务危机,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预重整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预重整工作安排,决定公开招募泉为科技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泉为科技于 2002 年 4 月 22 日成立,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关为东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 16,002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泉为科技合并报
表总资产约 6.72 亿元,总负债约 10.15 亿元,净资产约-3.43 亿元,具体数据详见公司
披露的年度报告。泉为科技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上市,证券代码
为 300716。泉为科技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
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标准化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结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招募目的及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旨在引入实力雄厚的重整投资人提供增量资金和资源,推进和完成泉为科技的预重整、重整工作。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全面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公司产业升级;最终打造股权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和重整投资人等各方共赢。
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进行。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1.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招募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公司的有关情况,需向预重整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承诺函并缴纳报名保证
金。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安排,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3.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4.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重整程序,无特殊情况下,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资人。
(二)报名条件
为实现对泉为科技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保证重整工作顺利进行,报名参选的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不得为境外企业或个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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