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ST泉为 公告编号:2025-093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离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卞水明先生、石巧珺女士、周永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卞水明先生、石巧珺女士、周永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卞水明先生、石巧珺女士、周永明先生不在公司及下属单位担任任何职务。鉴于卞水明先生、石巧珺女士、周永明先生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公司拟补选独立董事。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同意选举袁秀国先生、唐人虎先生、蔡维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025年11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关于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绿能”)《关于提请增加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4.4关于补选吴志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吴志强先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为的股东,直接持有泉为科技16,102,000股股份、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获得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国立”)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9,202,400股,合计持有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数量35,304,400股,占泉为科技总股份22.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泉为绿能具备股东会临时提案资格,《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4.4关于补选吴志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宜,将由袁秀国先生、唐人虎先生、蔡维灿先生、吴志强先生四人参与竞选三个独立董事席位。其中,袁秀国先生、唐人虎先生、吴志强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蔡维灿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培训,以上候选人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7)、《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简 历
吴志强先生,男,1957年10月出生,无中国(包括港澳台)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4年5月至2003年12月,历任公安部七局干事、处长,2003年12月至2016年12月,历任西藏、山东、北京市消防局局长、高级工程师,2016年12月至2024年,历任中国安全产业和安全防范产品协会常务理事、主任委员。2023年至今,任北京应急技术创新联盟理事长。
截至本函出具日,吴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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